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踏進婚紗館感覺氣氛怪怪的,是我自己心虛拍謝,還是他們態度確實怪怪的??
(可是我們應該還不算太"澳客"啊,看網上重新改挑的也大有人在,且還換挑多次呢!)

門市小鳳是業務高手,她不會將喜怒寫在臉上,所以她始終有辦法笑臉迎人,
毛毛則是依然熱情,還很快的就把上禮拜天她答應要幫我準備的禮服挑出來,
不過,我可以確定的是上次幫我挑禮服的禮秘小西,態度非常的冷淡。
當我要拍照時,她竟然說:公司新規定不能拍照了,如果要拍要加5千塊,
說是因為會用到他們的室內裝潢......總之就一些官方說法,(明顯感受到已受高人調教,指示她這麼說)
因為都是一些小鳳之前就講過的"牽強話術"...,不過當時小鳳是答應"宴客服"可拍回去給新秘看喔,
而今天她們的結論說到底還不就是不給我們拍,反正說再多還不就是簡單一句話→「不能拍」,
所以關於她中間還講了些什麼內容?我根本就懶得去聽,還不就那一套說詞。

法律都能規定『不溯及既往』來保護人民的權益,
強調「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,適用行為時之法律。」
「而行為後之法律若有利於行為人者,適用"最有利"於行為人之法律。」
而我們消費者是不也該受這樣的保護啊! (哈,這樣引喻不知道適不適當?)
在法條上加個「(消費)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,適用 (消費)行為時之法律。」這樣應該馬A通啊??!

但是我想表達的就是他們怎能說改就改?要改也只能對新客戶更改吧?
當初答應的,怎能在這時候說變就變?說穿了還不就是"怕事",
怕我們回去看了相片家人又要求換挑?或三心二意造成他們的困擾.....?
可是我也才要求換挑過這麼一套而已,這也算是我們應享的權益吧!
一輩子就這麼一次,客戶慎重抉擇有何不對嗎?
其實今天能否再拍照是小事?反正我也只剩下一套要挑,只是"奇摩子"就是很不OK啊!
起先還會覺得再麻煩他們很不好意思,現在看業者這樣只有不滿,完全不會「不好意思」了。

還有我覺那個小西真的是很愛"辯",明明粉色系禮服那區有好幾套是8/10我們所沒看到的,
我只隨口說了句:這幾套那天好像沒看到??!  沒想到她連這也要辯說「有啊」而且語氣之堅定!
(語氣中帶有那麼一絲不耐與不屑...)  拜託,你們的粉色禮服也就那麼短短一排,
我記性還不至於差到連有沒有看過都不記得吧?我又不像你每天得看那麼多禮服會混淆好嗎?

試穿了兩三套之後,我還是鍾情於那套淺粉色魚尾服,所以最最後就還是換挑這套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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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oyomi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